第三章 发起人声明
《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》发起人声明
自主学习研创社与北京简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《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(333EC)》共同发起人,秉持高度契合的教育初心、价值理念与发展愿景,特此郑重联合声明如下:
一、发起缘由
双减政策落地后,行业格局重塑,教培业态深度调整。规模化机构骤然转型,无数教育从业者陷入方向迷茫。我们亲历行业低谷,也见证一批教育人不忘初心、坚守育人本心,在变革中稳健前行。
行业迭代之下,自主学习模式展现出强大的未来生命力。国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、推进新课标落地,已明确提倡自主学习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,以赋能教育提质增效、激发学生内在驱动力,这为自主学习的推广奠定了坚实政策基础。同时,一批教育先行者率先践行,均在不同办学规模、不同学科赛道、不同应用场景中探索落地自主学习体系,有的通过自主学习方法创新实现突破,用实践印证了自主学习的可行性与价值。
实践充分证明,自主学习并非理想化理念,而是可复制、可落地、可长效的现实教育路径。
我们始终笃定:教育理应回归本质,孩子本应自主向上成长,教育本应温润美好、向阳而行。
二、各自禀赋
自主学习研创社
深耕自主学习领域多年,沉淀系统化、可落地的完整方法论,经过多场景实践验证。持续输出理念研究、模式打磨、案例沉淀与行业资源链接,为共同体提供思想引领与专业理论支撑。
北京简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具备独立自研技术实力与成熟全域运营服务体系,依托自主知识产权数字化平台,持续为共同体提供技术底座、智能工具、运营系统与标准化落地解决方案,筑牢数字化运营根基。
三、共同声明
(一)《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》由双方联合发起,纯粹服务于深耕、践行自主学习理念的教育从业者,打造专属精神家园与实战实践平台。
(二)双方深度融合理念与技术、经验与工具、教研与运营,构建理念引领、技术支撑、运营落地的完整闭环,助力自主学习模式在全国深度普及与落地。
(三)双方共同承载共同体品牌责任,坚守公益初心,维护共同体中立属性、行业口碑与公共公信力。
(四)自主学习研创社拥有共同体理念方向提议权与发展监督权,在理事会中设立常设席位,负责共同体标准体系审核把关。
(五)北京简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共同体技术研发与迭代决策权,在理事会中设立常设席位,负责共同体平台运营规则制定与落地执行。
四、合作原则
(一)共同体重大决策事项,须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后,提交理事会审议表决。
(二)共同体日常事务由秘书处统筹执行,定期向两方同步工作进展与运营数据。
(三)双方若出现意见分歧,统一提交理事会集体审议,最终以理事会正式决议为执行依据。
(四)双方自觉维护共同体整体利益与品牌形象,不以共同体名义开展未经授权的商业活动、违规合作及无关行为。
五、知识产权
(一)自主学习研创社原有知识产权(含自主学习方法论、教研体系、课程理念、实操模型等)归自主学习研创社独立所有。
(二)北京简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有知识产权(含平台系统、技术算法、程序代码、产品设计、运营体系等)归北京简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独立所有。
(三)双方合作期间联合研发、共同产出的教研成果、技术迭代、标准规范等知识产权,为双方共有;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外转让、授权及商用。
六、保密与行为约束
双方对合作期间知悉的对方商业信息、核心技术、教研机密、内部运营资料等,负有长期保密义务。
任何一方违反本声明约定,擅自违约、泄密或违规操作,给另一方及共同体造成损失的,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。
七、声明效力
本声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。
本声明以共同教育信念为纽带,以行业公信力为约束,以理事会管理制度为执行准则,长期有效、共同恪守。
教育是一场漫长的修行,道阻且长,结伴同行。
深耕自主育人,共筑教育新局。
共同发起人
自主学习研创社(代表签章)
北京简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(代表签章)
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
第四章 共同体章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