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规范共同体成员日常运营管理,保障服务质量,维护组织健康有序运行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共同体全体成员校与观察校。秘书处负责本办法的组织执行,主席校负责本省成员的日常监督。
成员校须采用六边形小组自主学习课堂模式,核心特征包括:学生自主规划学习任务、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协作探究、学管师从讲授者转变为组织者和陪伴者。具体执行标准由标准组制定并发布。
成员校须按不低于约定师生比配置学管师,并确保学管师完成共同体培训体系中的学管师认证课程。学管师是自主学习模式落地的关键角色,不具备资质的学管师不得独立带班。
成员校须全面使用简思“五端两平台”开展日常运营,包括但不限于:学生学情记录、家长报告推送、课程内容下发、数据上报等。平台数据是成员校获得支持的重要依据,也是年度考核的数据来源。
成员校须持续保持证照齐全、税务清晰、保险完备的合规状态。相关证照到期前须及时续期;如合规状态发生重大变化,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秘书处报告。
成员校使用共同体品牌须符合《共同体品牌使用管理规范》,在授权范围内规范使用共同体品牌标识,不得超范围使用或损害品牌形象。
第四条 成员校须按月向所属主席校提交运营数据报告,报告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,提交时限为次月5日前。报告内容:
第五条 主席校须在每月10日前汇总本省报告,提交全国秘书处。秘书处编制月度运营简报,向理事会报告。
第六条 秘书处协同主席校对成员校进行年度考核,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考核结果于次年一月公布。
| 指标 | 权重 | 评分标准 | 数据来源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合规达标 | 30% | 证照齐全、税务清晰、社保及相关保险完备 | 成员自报+秘书处核查 |
| 运营质量 | 30% | 学生保留率≥85%、平台使用频率达标、家长满意度≥90% | 平台数据+家长调研 |
| 标准执行 | 20% | 课堂模式规范执行、学管师持证率100%、培训完成记录完整 | 实地考察+培训记录 |
| 参与程度 | 20% | 活动参与、培训完成、费用缴纳及时 | 秘书处记录 |
第七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:优秀(90分以上)、合格(70-89分)、基本合格(60-69分)、不合格(60分以下)四个等级。
(一)年度考核优秀者,授予”示范校”称号,在共同体年度生态大会上表彰;
(三)整改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,予以降级(成员校降为观察校)或清退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