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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共同体成员日常管理办法

(三)优先获得全国性推广活动的展示机会;

(四)晋级时享有优先评审通道。

第九条 惩戒措施

(一)年度考核不合格,给予书面整改通知,限期三个月完成整改;

(二)整改期内暂停部分权益(品牌推广支持、优先推荐等);

(三)整改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,予以降级(成员校降为观察校)或清退处理。

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理事会秘书处

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

第十三章 升级机制

共同体成员升级管理办法

第一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共同体成员升级通道,标准化晋升条件与审批流程,持续提升成员质量与组织综合实力,保障共同体健康可持续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共同体成员晋升体现成长性、荣誉性与责任性,以规范标准为依托、以综合考核为依据,逐级晋升、择优晋级,树立标杆榜样,激活组织内生动力。

第二 分级升级标准与流程

第一节 观察校升级成员校

第三条 观察校升级成员校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: (一)成为观察校满六个月,观察期综合表现考核合格; (二)完成合规基础建设:持有有效的办学许可证(或同等资质)、营业执照,税务申报正常合规; (三)完成场地与课堂模式改造:具备适配六边形小组自主学习课堂的标准空间布局; (四)引入简思 “五端两平台” 系统,且常态化正式运营不少于三个月; (五)学管师团队中至少 3 人完成共同体官方学管师认证培训并考核通过。

第四条 观察校升级流程 (一)观察校向所属辖区主席校提交晋级书面申请及各项资质证明材料; (二)所属主席校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考察、资质核验与材料初审; (三)共同体秘书处开展二次复核,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研判; (四)复核审议通过后,正式授予成员校资格,颁发品牌授权书,统一更换成员校专属品牌标识,享受对应层级权益。

第二节 成员校晋级主席校

第五条 成员校晋级主席校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: (一)持有正式成员校资格满一年,连续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位列前列; (二)在本省区域内具备良好行业口碑与核心影响力,拥有统筹、管理、服务省级共同体的综合能力; (三)近一年内,成功培育、孵化并助力不少于 5 家机构顺利晋级为正式成员校; (四)平台运营数据、学管师团队配置、共同体标准落地、品牌规范使用等各项指标,全面达到主席校准入标准; (五)顺利通过理事会组织的主席校专项综合评审。

第六条 成员校晋级流程 (一)符合条件的成员校,向共同体秘书处提交晋级申请及本省共同体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; (二)秘书处组建专项评审小组(含标准组、运营组代表及至少一名理事会理事),开展实地走访与综合评审; (三)评审结果汇总上报理事会,经理事会表决,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理事同意方可晋级通过; (四)审议通过后,正式授予省级主席校资格,颁发省级独家品牌授权书,履行区域统筹管理职责,享有对应高阶权益。

第三 降级管理(反向层级调整)

第七条 层级动态管理,实行年度考核优胜劣汰机制,考核结果直接关联成员层级。

第八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正式成员校,予以层级降级处理:由成员校降级为观察校,降级后按照观察校标准统一管理,后续须重新满足晋级条件、走完完整升级流程,方可再次晋升。

第九条 主席校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不合格,取消省级主席校任职资格与区域统筹权限,直接降级为普通成员校;降级后不再享受主席校专属权益,如需重新担任主席校,须从头履行成员校晋级主席校全部评审流程。

第四 补充说明

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共同体秘书处负责解释、落地执行与动态更新;

第十条 所有升级评审、层级调整结果,统一推送至各学校校长手机客户端,推送即视为有效送达;

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,由共同体理事会审议修订后公示执行。

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理事会秘书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