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体会议体系分为四个层级,确保不同事项在相应层级高效决策,同时保持成员之间的充分连接与信息透明。
第一条 共同体年度生态大会于每年3月3日(农历)定期召开,为共同体最高规格会议,是共同体一年一度最重要的集体活动。
第二条 大会使命:让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共同体成员,每年聚在一起,分享成果,看见彼此,感受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的力量。
第三条 大会内容框架(两天时间并以实际议程为准)
第四条 大会由秘书处统筹组织,轮值主席校轮值承办(申办制)。全体成员须参加年度生态大会,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,须提前十五日向秘书处书面请假。
第五条 理事会会议于每年生态大会前召开,是理事会的例行决策会议。
第六条 理事会会议内容:
(一)审议秘书处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;
(二)表决本年度重大事项(主席校晋级、成员清退等);
(三)审议下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方案;
(四)讨论战略方向调整等重大议题。
第七条 主席校联席会议由秘书处或轮值主席召集,各省主席校负责人参加,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。
第八条 联席会议核心功能:
(一)各主席校分享本省运营经验与遇到的挑战;
(二)讨论跨省协作需求与资源对接方案;
(三)对秘书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;
(四)形成主席校联席会议纪要,提交秘书处执行。
第九条 所有会议须形成书面纪要,经与会人员确认后由秘书处存档,并发送给全体与会人员。
第十条 会议纪要须载明: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形式、主持人、与会人员、讨论事项、决议内容与执行分工。
第十一条 会议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,另有约定者除外。
第十二条 临时会议可采用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,其决议效力与线下会议等同。
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理事会秘书处
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
第十八章 资源与共享
共同体资源使用规则
本规则由《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》(以下简称“共同体”)与成员校(以下简称“成员”)就共同体资源共享事宜,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约定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