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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共同体年度大会及会议制度

第一 会议类型总览

共同体会议体系分为四个层级,确保不同事项在相应层级高效决策,同时保持成员之间的充分连接与信息透明。

第二章 年度生态大会

第一条 共同体年度生态大会于每年3月3日(农历)定期召开,为共同体最高规格会议,是共同体一年一度最重要的集体活动。

第二条 大会使命:让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共同体成员,每年聚在一起,分享成果,看见彼此,感受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的力量。

第三条 大会内容框架(两天时间并以实际议程为准)

第四条 大会由秘书处统筹组织,轮值主席校轮值承办(申办制)。全体成员须参加年度生态大会,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,须提前十五日向秘书处书面请假。

第三 理事会会议

第五条 理事会会议于每年生态大会前召开,是理事会的例行决策会议。

第六条 理事会会议内容:

(一)审议秘书处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;

(二)表决本年度重大事项(主席校晋级、成员清退等);

(三)审议下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方案;

(四)讨论战略方向调整等重大议题。

第四 主席校联席会议

第七条 主席校联席会议由秘书处或轮值主席召集,各省主席校负责人参加,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。

第八条 联席会议核心功能:

(一)各主席校分享本省运营经验与遇到的挑战;

(二)讨论跨省协作需求与资源对接方案;

(三)对秘书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;

(四)形成主席校联席会议纪要,提交秘书处执行。

第五 会议规范

第九条 所有会议须形成书面纪要,经与会人员确认后由秘书处存档,并发送给全体与会人员。

第十条 会议纪要须载明: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形式、主持人、与会人员、讨论事项、决议内容与执行分工。

第十一条 会议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,另有约定者除外。

第十二条 临时会议可采用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,其决议效力与线下会议等同。

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理事会秘书处

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

第十八章 资源与共享

共同体资源使用规则

本规则由《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》(以下简称“共同体”)与成员校(以下简称“成员”)就共同体资源共享事宜,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约定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