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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共同体资源使用规则

第一条 背景与目标

共同体的核心价值之一是“共享”,知识、经验、资源在共同体内部充分流动,让每个成员都能站在同行的肩膀上看得更远。

本协议旨在明确资源共享的范围、方式、权益分配与使用规范,确保共享体系可持续运转。

第二条 共享资源范围

第三条 共享资源层级

不同层级的成员享有不同的资源共享权限:

第四条 成员贡献义务

资源共享是双向的。成员使用共同体资源的同时,也有义务向共同体贡献经验与成果:

(一)成员校须按要求提交月度运营数据报告;

(二)优秀实践案例须应秘书处要求整理并提交,用于共同体知识库建设;

(三)成员贡献的原创资源,经审核纳入共享体系后,贡献者享有分账权。

第五条 权益分配

(一)共同体自有资源:成员按权限等级免费或有偿使用,具体标准由秘书处制定并公布;

(二)成员贡献资源:贡献者享有署名权,资源被其他成员使用时,贡献者获得约定比例的收益分成;

(三)合作共创资源:由共同体与贡献成员共同所有,收益分配比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
第六条 使用限制

(一)共享资源仅限成员本机构内部使用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授、出售、出租给非共同体成员;

(二)不得对共享资源进行反向工程、拆解、修改、二次开发;

(三)退出后,须立即停止使用一切共享资源,并删除本地保存的所有文件。

第七条 违约责任

违反本协议使用共享资源的,秘书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:

(一)立即暂停资源使用权限;

(二)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;

(三)视情节轻重,给予降级或清退处理。

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理事会秘书处

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

第十九章 品牌使用及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