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 品牌管理 ← 返回手册目录

共同体品牌管理规范


第一 总则

第一条 品牌是共同体的核心资产,是成员之间信任的纽带,也是对外传递价值的载体。为维护《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》品牌的统一性、专业性与公信力,规范品牌使用行为,特制定本规范。

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经共同体授权使用333EC品牌标识的成员,包括观察校、成员校和主席校。

第二 品牌授权层级

第三条 品牌授权按成员层级差异化授予,越高层级享有越完整的使用权:

成员层级授权范围授权方式
观察校仅限内部学习场景使用333EC标识(如内部培训课件标注”333EC观察校学员”)自动授权(观察校资格生效即获得)
成员校对外推广中可正式使用”333EC成员校”称谓及相应标识书面授权(颁发品牌授权书)
主席校本省独家使用”333EC省级主席校”称谓及完整标识,可定制本省产品(含物料)书面授权+省级授权书

第三 使用标准

(一)标志使用规范

成员使用共同体标志须符合秘书处发布的VI规范(视觉识别系统手册),核心要求:

① 标志比例、色彩、字体须与标准版本完全一致,不得擅自修改;

② 不得对标志进行变形、变色、拆解、添加元素或重新组合;

③ 标志周围须保留最小安全空间(不小于标志宽度的1/5);

④ 在显著位置标注成员层级(观察校/成员校/主席校);

⑤ 不得单独使用共同体标志,必须附带成员机构名称。

(二)称谓使用规范

成员对外宣传中提及共同体须使用规范称谓:

正确用法错误用法
“《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》成员校”“共同体成员”(省略品牌名称)
“333EC成员校”“EC成员”
“《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》授权合作伙伴”“共同体官方合作伙伴”

第四 VI规范文件

第四条 秘书处向获得品牌授权的成员统一发放VI规范文件,包含:

(一)标志标准制图文件(AI/EPS/PNG格式);

(二)标准色值及配色方案;

(三)字体使用规范;

(四)应用模板:名片模板、门头模板、宣传海报模板、公众号封面模板、PPT模板等。

第五 违规处理

第五条 品牌使用违规行为包括:

违规等级违规行为示例处理措施
严重违规未经授权使用共同体品牌、冒充共同体官方身份立即撤销授权,清退处理,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
主要违规超范围使用品牌(主席校级别权益由成员校使用)暂停品牌使用权30日,书面警告
一般违规标志使用不规范(色彩、比例错误)、称谓使用错误书面警告,限期7日整改

第六 品牌共建

共同体鼓励成员参与品牌建设。成员在遵守本规范的前提下,可向秘书处提出品牌优化建议,共同参与《共同体》品牌的发展与完善。

三三三教育人共同体理事会秘书处

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